各单位、各部门:
江西省教育厅于近期发布了“关于开展江西省高校首届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”,为了做好此次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. 所申报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可以单门课程的方式申报,也可按学科专业以系列课程形式(3-5门)申报。
2.所申报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应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。
3.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出国留学,或有国外学习3周以上的经历,或聘请有外籍教师承担了该课程教学(2轮以上)。
4.所授课程的主讲教师外语水平较高,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好。在相同条件下,拥有课程组(或教学团队)的双语课程可以优先申报、优先进入。
5.拥有完整的课程网站(网络教学环境),能通过课程网站的方式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网络课件、习题、实践(实验、实训、实习)指导、试卷、参考答案、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。
6.利用该课程网站开展实际教学应用,以加快“以学生为主体”学习模式的进程,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7.所在学校重视双语教学课程建设,为双语教学课程的师资、教材、图书资料、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教学等条件建设提供了配套经费和政策支持。
8. 2007年度5门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此次必须申报。
9. 项目申报材料与支撑材料请于2008年5月8号前报送到教务处教改教研科(电话:81017)。
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在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之上,根据各单位、各部门实际情况,高度重视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。
教 务 处
二00八年五月四日
|